
【“醉翁之意不在酒”:新能源车税收优惠取消在即,别再说“不公平”】结合前一段时间相关媒体频频吹风新能源车又重还不交养路费的情况,车船税将来很可能还会有进一步调整。
我们可以看看新华网报道原文的最后两段: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对其给予车船税优惠带来的影响税收公平、弱化税收调节作用等问题日益显现,退出车船税支持政策的必要性不断增强。
业内人士表示,车船税税额不高,例如对排气量为1.5升的乘用车,北京市车船税额为420元,上海市、广东省为300元。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税收公平、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看到了吗?是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提的。
实际上,我们先前就在相关媒体吹风新能源汽车不交养路费的问题下讨论过相关话题,我们当时就指出:
实际上国内税收不管是消费税、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收上去之后都是统一进财政的大盘子,再由各级财政统一分配。而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养路账户,并不是油车车主在掏钱养路、电车车主一分没掏就白占白用。
实际上税收从来都是要算总账的,而根本没有必要盯着单一税目去做比较,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说,虽然有所谓的购置税减免(当然现在是减半)而且纯电车都不需要烧油,即使是增程车和混动车型也非常省油,但它们对国内的税收贡献其实并不算少,甚至相对更多。
首先,纯燃油车实际上还是合资车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市场,即使是国产的合资车,也有大量的环节利润流向海外,客观上税基就相对来说更小。而新能源汽车从上游的矿产、电池到电机再到现在的智驾,几乎全产业链都在国内,对国内税务体系来说税基的基数就要明显更大,即使在部分环节予以免征或者少征,总的税收收入也不在少数。
其次,所谓的免征或者少征的税收环节,实际上从算总账的角度来看它们并没有凭空真的减下去,而是在很大程度上转换成了企业的研发投入,这又可以推动相关技术快速迭代、提升市占率,再进一步分摊研发成本形成良性循环。
但同样地,新能源车领域的产品迭代速度过快,在客观上导致消费者前几年买的车现在就已经落后于时代。而且早期新能源车的安全性实际上也是值得商榷的,虽然这个问题通过后续的以旧换新支持得到了部分解决,但相对而言更短的换新周期,实际上也会导致新能源车主贡献更多的税收,毕竟发票价内的增值税可是没法减免的。
所以不要光盯着那一点的车船税乃至更高的购置税以及附加在燃油里的养路费,就觉得新能源车真的在税收上享受了多么大的优惠、有多么地“不公平”,如果从算总账的角度,实际上针对新能源车的税收强度并不会比燃油车型更低。
只不过过去长期以来,针对新能源车的税收更多的是间接的、是潜在的,现在的方向就是要逐步把它们扶正变成明税,所以才以税收公平的名义逐步收回先前的优惠。
结合先前主流媒体多次针对新能源车型更重而不交养路费的问题进行吹风并且引导社会讨论的情况来看,不排除下一步会针对不同的车重推出不同档次的车船税附加的可能性,因为上次相关主流媒体已经透露了正在研讨按车辆重量计费改革的动向,而在一个既有的税种上进行附加,总要比推出新的税种阻力更小、见效更快。
其实只要不装外宾,我们可以知道多次吹风并且透露最新进展,就意味着相关方面已经有了相对比较成熟的方案,正在走内部流程,目前只是通过媒体放风来测试水温。
我们也可以对标国际,像美国和日本要么对新能源车加征额外年费,要么是按重量额外计税。我们常用的一句话就是,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特殊的特色,在这方面也是一样。
其实征税的智慧,就是要让多数人相信某项征税是有理由的(比如房地产税就是为了平抑房价),是为了实现调节和公平(当然我们并不否认税收确实具有这两点属性,但它一定不是最主要的属性),而不只是单纯为了多征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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